西部利得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西部利得月月兴 30 天持有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23311
期债券
西部利得月月兴 30 天持有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311
期债券 A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最短持有期限为 30 天,在
开放日办理申购,在最短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有期限到期日后的每个开
放日可办理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李安然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2 月 1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
投资目标
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证券公司公
开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投资范围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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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
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利率策略、信用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衍
生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
值。
(详见《基金合同》)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
业绩比较基准
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风险收益特征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1)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2)根据 2017 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进行风
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
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5,000,000 0.20%
认购费
M≥5,000,000 1,000 元/笔
申购费 M<5,000,000 0.20%
(前收费) M≥5,000,000 1,000 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 30 天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2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0%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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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及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
率风险;(4)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6)信用风险;(7)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8)
再投资风险。2、管理风险。3、流动性风险。4、其他风险。5、本基金特有的风险:(1)债券投资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3)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4)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5)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前不能赎回的风险;(6)集中赎回的流动性风险。6、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偏离的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8、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estlead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7818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合理的律师费
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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